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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第四届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召开。本次学术研讨会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部主办,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
我校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多名师生参加了该次学术会议:刘茂林教授、王从峰研究生在大会第一单元做了题为《宪法秩序作为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的证成及意义》的主题报告,得到了评议人林来梵教授的高度评价和在场专家的热烈共鸣;胡弘弘副教授做了题为《中国宪法文本中的“个人”》的主题报告;刘祎博士生做了题为《对人权法概念的一个澄清》的主题报告。
在大会闭幕式阶段,刘茂林教授作了大会总结。他盛赞本次研讨会的丰硕成果,并提出在宪法学基本范畴及方法方面有待进一步开拓努力的愿景。同时参会的还有宪法与行政法学科李修琼老师、杨小敏老师、曾祥明老师、江登琴老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杨盛达、杨贵生、孙才华、田维民等。
“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与方法学术研讨会”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本次会议是首次在武汉地区高校举办。
(编辑:杨治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