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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村民自治制度——天平村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作者:刘作凯 发布时间: 2007-09-18 来源:本网首发
 

 

 

一、村民委员会制度实施宣传材料之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是,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也还没有根本改变,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温家宝总理在谈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强调指出:要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具有群众性、自治性和基层性特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政权的关系

 

基层政权是指国家为实现其政治、经济和文化职能依法在基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国家机关及其所行使的权利的统一体。在农村,它指的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职权的统一体。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性自制组织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严格遵守和贯彻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依法参与有关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向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基层人民代表大会要依法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决议在基层群众性组织内实施。基层人民代表大会要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自治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但是不得干涉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制度实施问卷调查

您好!

 

感谢您参加这次有关村民委员会制度实施的调查活动,本课题属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调查,了解村民委员会制度实施的现状和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为有关政策的制定、具体落实和改进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我们将遵守保密原则,调查结果只以统计的形式出现,不会给您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答案没有对错之分,请您按自己的真实情况及对居住地村民委员会的了解,在相应选项前的方框内打钩。

 

1、您的年龄:                                                         

□ 1830

□ 3045

□ 4560  

□ 60岁以上

2、您的文化程度:

□ 小学以下                                

□ 初中

□ 高中

□ 本科以上

3、您的政治面貌:

□ 党员                            

□ 预备党员

□ 共青团员

□ 群众  

4、您主要是从以下哪些渠道了解国家的法律和各项政策:

□ 村民委员会宣传            

  电视广播或报刊

□ 其它

□ 根本不了解

5、您认为村民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 国家机关              

□ 行政执法部门

□ 乡政府办事机构

  群众性自治组织

6、您认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从何而来:

  国家拨款         

  当地政府拨款 

  乡里财政补贴

  村民集资

7、您认为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可选多项):

□ 征收各种费用   

□ 宣传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

□ 组织村民进行农业生产 

□ 维护社会治安,保证良好的生活环境 

  解决民事纠纷,预防违法犯罪 

  严格执行乡政府的各项决定

8、您认为村民委员会工作中存在那些问题(可选多项)

□ 机构庞杂,开支过高  

  分工不清,遇事互相推托

  组织涣散,办事效率低下

□ 态度蛮横,工作不认真

□ 政务不公开,难以有效监督  

□ 独断专行,不考虑村民的真实想法

  贪污腐败,只关心个人的利害得失

  脱离群众,村民权利难以得到切实保护

9、您对村民委员会所做的各项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满意吗:

□ 很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不了解

 

再一次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三、前进中的村民自治制度

——天平村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摘 要:当代中国,农业处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地位,农村人口仍然占据多数,能否解决好农村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与未来。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农村事物的组织和领导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发展并不完善的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现状值得关注。因此,利用2007年暑假,我们组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队,在吉林省桦甸市桦郊乡天平村, 通过访谈及问卷调查, 深入地了解了我国农村现状及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情况。本文以调研实际为依据,就天平村村民委员会制度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力求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

 

Abstract:In contemporary China, agriculture is basic status of national economy, the people in the countryside still occupy the majority, whether could well settle the rural problem concerning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future of the country. The mass autonomy organization of basic unit of countryside is playing irreplaceable important function in the organization and leader of the rural things, therefore, It is perfect merits attention to the current developing situation of the mass autonomy organization of basic unit of countryside.  Utilizing summer vacation, we make up the 'three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  social work team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Through interview and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We have found out about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our country and performance situation of villager's autonomy system deeply in  Tianping village of the Huadian city of Jilin Province. The report takes surveys and studies actually as a basis, to analyze the performance situation of the system of villagers' committee of Tianping village, It is purpose to make a contribution to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socialism.

Keywords: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Mass autonomy organization of basic unit of countryside,   Villager’s committee,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是,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也还没有根本改变,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

 

温家宝总理在谈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强调指出:要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运用我们所学习的理论知识去指导实践应用。作为一名法科学子,我们更应该理论联系实际,走进社会去了解现实中的法学。并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道应该如何看待社会,如何理解法治,进而树立价值理性,正确、合理地运用法律去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民主权利。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项目实践活动的开展,深入了解现实,剖析现象背后的规律,发现问题本质并提出可行性建议与方法,尽力使村民委员会的运行更加合理、合法,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希图能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

 

 

1、天平村概况:

 

天平村位于桦甸市北郊,共有闫家店社、稗子沟东村、稗子沟西村、冰湖沟社、天平社等五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耕地27357公顷,农业人口1229人,劳动力692人。现有复员及退役军人14人,五保老人4人,农村特困户13人,贫困户67人,65岁以上老人218人。

 

2、实践活动小结:

 

本次社会实践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展现状的实证研究”暑期社会实践队完成,是我校“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之一。

 

调研从2007812持续到827,共计16天,基本完成以下预定任务:

1)        亲临桦郊乡人民政府,与主管农业的郭副乡长就村民自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访谈。

2)        来到天平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向肖主任询问村委会的人员配置、任务职责、经费收支、日常工作及现实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

3)        走访该村的部分自然屯(村民小组),向村民了解村委会的工作情况。

4)        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统计、整理调查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5)        根据具体情况,制作并发放了相关的的宣传材料,使农民真正了解村民自治制度。

 

3、调查结果:

 

3.1乡长访谈纪要:

 

谈到村民自治,郭乡长显得有些无奈。

 

他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98年才颁布的,2000年开始进行试点推行。实行税费改革后,到2002年才真正实施。由于这项制度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多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因而现实状况跟具体的法律条文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并不是说我们不想按照国家的政策办事,实在是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必然要有一个过度的阶段。伴随着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日趋完成,我们有理由相信:村民自治制度肯定可以实现!

 

桦郊乡现有20个村,96个自然屯,为了配合村民自治政策的实施,我们已经开始进行试点改革,按照人口和地域因素适当合并村民委员会。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减少开支,也是由于当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后,村民的自治权利将进一步扩大,政府的事务将会明显减少,因此,适当地对村委会进行调整和合并是有必要的。

 

村民委员会的经费以前是由村民负担的,按照“乡统筹,村提留”的方法进行安排。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村民委员会的经费由国家负担,按照“工业反补农业”的精神,从工业税收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民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并为村民委员会委员支付工资。这部分资金将由国家统一拨付,经省、市及乡政府发放到村里。

 

要实现村民自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村民能否自己管理好自己。我们绝对支持国家推行村民自治制度,也希望村民能够实现自治,但现实是,由于村民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村民根本无法正确理解这种自治制度,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管理。

 

3.2村民委员会见闻:

 

来到天平村村民委员会时,正赶上村里开会。没有惊扰他们,我们开始打量起他们的办公室。在不足五十平方米的房子里分布着村主任办公室、报帐员办公室、妇女主任办公室及会议室和一间仓库。奇怪的是,在门口我们并没有看到写有“村民委员会”字样的标牌。在走廊两侧,分别悬挂着“桦郊乡天平村村务公开揭示板”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展板”。下面是“计划生育宣传板”。看着看着,又一个问题产生了,在揭示板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示意图中只有村主任和委员两个职位,为什么在展板中,村主任又充当了村支部书记呢?村民委员会本就不该有这个职务啊!在办公桌上,我们看到了一块写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牌子,村主任办公室里还悬挂着一面党旗,这一切使我们感觉到,党组织在村民委员会中地位还是很重高的。

 

会议结束,肖主任也终于有机会接见了我们。看过项目策划,得知我们是要调研村民委员会的制度实施问题,肖主任显得有些不屑。他说:村民委员会制度很早就存在了,但只是最近几年才开始逐步落实。应该说村民自治是一件好事,但在具体落实中难免会出现很多问题。很多工作我们也确实没有做到位,但我们会尽力去做好的。当问及村委会成员中支部书记这一职务时,他解释说这是配置的需要。将党组织延伸到村里,有利于扩大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便于组织管理和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当我们提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里没有党支部书记的规定时,肖主任说:这一点其实我们也很清楚,但由于村党支部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不可能说取消就取消。要有一个过程。现在看来,既然它的存在没有什么害处,就让它继续存在着好了。

 

还没等我们问完,就有村民进来,说要找村主任“商量点事情”。作为旁听,我们了解到,来的这位老大爷姓孙,他儿子去年私自砍伐松木杆搭建了苞米仓子,如今被林业部门发现了,要罚款。但由于家里拿不出这好几千块,人家说要拘留他儿子,这下老人可着急了,便赶忙跑来找村主任,想让他给说说情,就说当年砍秆子是跟村里打过招呼的。村主任听了以后有些不高兴了,看着我们有些哭笑不得地跟我们说,你们看看,这些村民,真是拿他们没办法,这样的事情也来找我们,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3.3村民的心声:

 

村委会?要我说就是个空架子。遇到个大事小情的去办公室找人,多半是找不到的。只有村里开会的时候你才能跟他们见上一面。一到收钱的时候他们倒很积极,整天地往你家里面跑。说白了,我看村官就是收费的。

 

村委会的工作是什么?不太清楚。哦,像组织农民修路应该是吧?然后就是收点什么钱,进行人口登记什么的。再有就是哪家出了什么事儿的时候他们也会过来跟着忙活忙活。其他的就没什么了吧。

 

村民自治?哦,听说过,国家不是说人民当家作主吗?但现在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一切都是政府说了算,人家让干啥咱就干啥呗,也好,省得操心。

 

真实案例:闫家店社村民小组组长陈某,原先干的好好的,前年乡里换了乡长,不知怎的就把他他给换掉了,村里马上就让张某当组长了。干了一年多,工作没什么业绩,钱倒是贪了不少,后来乡里下来查帐她就跑了,到现在也没敢回来。有人透漏说,她贪了八九万呢!村里这帮人,平时帐目也不公开,出了乱子了还在那里吃惊呢。

 

3.4问卷统计:

 

在项目策划过程中,我们根据课题内容,精心设计了调查问卷,并根据活动准备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以使问卷更加科学,调查结果更能反映实际情况。

 

活动中,我们根据具体情况,随机地选取了部分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一百余份,收回有效问卷80份。(问卷问题见附表,为了方便村民进行操作并便于数据统计,我们要求村民只要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应选项前打勾即可。数据统计结果如下:

 

附表 调查问卷问题部分

1、您的年龄:                                                         

□ 1830

□ 3045

□ 4560  

□ 60岁以上

2、您的文化程度:

□ 小学以下                                

□ 初中

□ 高中

□ 本科以上

3、您的政治面貌:

□ 党员                            

□ 预备党员

□ 共青团员

□ 群众  

4、您主要是从以下哪些渠道了解国家的法律和各项政策:

□ 村民委员会宣传            

  电视广播或报刊

□ 其它

□ 根本不了解

5、您认为村民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 国家机关             

□ 行政执法部门

□ 乡政府办事机构

  群众性自治组织

6、您认为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从何而来:

  国家拨款         

  当地政府拨款 

  乡里财政补贴

  村民集资

7、您认为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可选多项):

□ 征收各种费用   

□ 宣传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

□ 组织村民进行农业生产 

□ 维护社会治安,保证良好的生活环境 

  解决民事纠纷,预防违法犯罪 

  严格执行乡政府的各项决定

8、您认为村民委员会工作中存在那些问题(可选多项)

□ 机构庞杂,开支过高  

  分工不清,遇事互相推托

  组织涣散,办事效率低下

□ 态度蛮横,工作不认真

□ 政务不公开,难以有效监督  

□ 独断专行,不考虑村民的真实想法

  贪污腐败,只关心个人的利害得失

  脱离群众,村民权利难以得到切实保护

9、您对村民委员会所做的各项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满意吗:

□ 很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不了解

 

该村村民中处于4560岁之间的比较多,占到村民总数的40%

 

该村村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在读大学生只有3人;1830岁年龄段,没有小学文凭的就有8人;3045岁之间,只有2人读完了小学;4560岁之间也只有10人有高中文凭。

 

政治面貌方面,该村中党员只有9人,(全部担任或曾经担任过村委会成员)统计结果显示,其他均为群众。

 

由于该村处于山区,信息相对闭塞,因而村民对于国家的法规及各项政策并不是很了解。在问题4中,有7.5%的村民表示是通过村委会了解这些信息;而依靠各种媒体的占到20%

 

关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大部分人都认为它是乡政府发办事机构,而认为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只有3.75%

 

对于村民委员会的经费问题,大家分歧很大:有37.5%的人认为是乡里财政补贴;21.25%的人认为是国家统一拨款;但仍有一层的村民认为是村民集资。

 

在涉及村委会的任务时,有75%的村民都选择了“征收各种费用”这一项,选择“解决民事纠纷,预防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治安,保证良好的生活环境”的也分别占到的55%51.25%;选择“组织村民进行农业生产”和“宣传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这两项的相对较少;有3.75%的村民反映,村民委员会是在“严格执行乡政府的各项决定”。

 

在问题8中,对于“贪污腐败,只关心个人的利害得失”一项,村民普遍认同。有80%的村民认为村委会“政务不公开,难以有效监督”;有一半以上的村民认为村委会“独断专行,不考虑村民的真实想法”并且“脱离群众,村民权利难以得到切实保护”。统计结果显示,对于其他四项,村民并没什么怨言。

 

综合起来,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不满意的村民占六层,只有27.5%的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基本满意。

 

4、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十余天的调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及所得到的调查结果,我们认为天平村在村民委员会制度实施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村民对委员会的工作满意度还不够高。

2)        村务公开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村民难以对村委会工作实现有效监督。

3)        村里的财务制度还不够完善,挪用公款的现象难以根本杜绝。

4)        村民委员会还没有真正脱离桦郊乡政府的种种束缚,实现自我管理。

 

5、理性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大部分村民都是不满意的。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我们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村委会的村务不公开,很多村民根本不知道村民委员会的成员每天都在忙什么。

2)        村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不透明、不正规,导致村里经费流失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帐目收支不公开,村民无法实现有效监督,私下里难免对村民委员会委员的种种行为进行猜忌和议论,不辨真假地在乡里传开后,村民自然会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甚至委员们的作风产生怀疑。

3)        由于村官选举制度尚未真正落实,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并不是从群众中选出来的,而大多是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产生的。他们很难真正代表群众的利益,真正关心百姓的农业生产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4)        由于政府的干预,群众的民主权利很难得到切实保护。百姓还没有真正体验到当家作主的感觉。

 

村民委员会之所以难于从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自我管理,我们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经济不独立。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的经费应该由村里自筹,只有经济上自给自足,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自我管理:其二、组织上不独立。调查中我们发现,基层党组织在村民委员会中还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组织上要求下级绝对服从上级,因而不从组织上与乡里脱离关系,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必然要受到上级政府的牵制。

 

6、提出的建议:

 

村民自治是一项惠及中国几亿农民的“民心”制度。它的实现,有利于加强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有利于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当家作主,实现自我管理。

 

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上,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政治上,法治及民主政治建设还不够完善,各项制度也大都处在不断的实践和完善的过程当中。可以说,村民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种种问题都是正常的,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之所以发展到现在的状态,也是有着一定的历史和社会原因的。但历史是变化的,人类社会应该不断地向前发展,人类文明也会不断地进步。

 

现在,既然我们已经发现了这项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析出了导致这些问题的种种原因,我们就应该勇敢地去接纳现实,并积极主动地采取有利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是村民自治制度得以真正落实。简而言之,应做到以下几点:

1)        有计划、分阶段地逐步把村党支部从村民委员会中脱离出来。

2)        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严格实行财务公开。

3)        真正落实村民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制度。

4)        建立并逐步完善村民建议制度,与村民进行有效沟通,倾听群众的心声。

 

 

活动感想:

 

     大学生参与"三下乡"活动,是当年五四青年开创的 "走向社会 ,深入民众"光荣传统的延续,是我们知识分子同工农群众相结合、教育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一贯方针在新时期的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在北大百年校庆讲话中提出的"四个统一"的具体行动,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将自身价值与祖国命运紧密相连的必由之路。 

    
    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准备.这是我参加"三下乡"活动的目的之一。  

  
     抓住有利时机参与各种形式的暑期"三下乡"活动,对于引导我们按照江泽民同志得出的"四个统一"的要求,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于社会实践统一起来,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努力缩短成长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距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见世面,长才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了解国情。我们出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成长在邓小平理论不断发展的年代,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了解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深化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深化对改革开放的理解。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体察民情。淳厚民情和朴素民风中的情感滋养,难以尽得于书本;贫困母亲脸上的愁容和失学儿童眼中的渴望所激发的力量,难以取之于校园。走出象牙之塔,融入坚实的土地,贴近农民的心,才会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会真正把成长的根深深植入祖国的沃土。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增长才干。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历来是青年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社会实践是知识创新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磨练意志,砥砺品格,把学得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实践以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从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增强。在实践中 ,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一)教材、专著类

1.       蒋碧昆主编:《宪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       王振耀、白益华主编:《乡镇政权与村委会建设》,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版。

3.       徐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       杨海坤主编:《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中国宪法学研究与评价》,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版。

5.       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6.       郑永流等著:《农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

 

(二)期刊文章类

1.       崔智友:《中国村民自治的法学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

2.       胡平仁:《关于村民自治的问题》,载《当代法学》2000年第5期。

3.       《“加强村民自治法制建设”笔谈》,载《政治学研究》1998年第2期。

4.       刘茂林等著:《农村社会基层组织建设及其法律调整》,载《政治与法律》1991年第4期。

5.       徐增阳等著:《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学术研讨会综述》,载《社会主义研究》2000年第6期。

6.      胡建成:《村民自治遭遇五大难题》,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5月22日。

 

  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团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教研室

吉林省桦甸市桦郊乡人民政府

吉林省桦甸市桦郊乡天平村村民委员会

 

特别致谢

 

项目指导老师:陈 新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 丹  楚 野  李双吉  李 晨

 

                    

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  法学院 法0612班

       

2007年9月于南湖

 

 

 

(本文章编辑:杨治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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