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3日晚7:30,首义校区文津楼203教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于安教授应邀来我校为全体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作“WTO与中国行政法的发展”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宪法与行政法系主任石佑启教授主持,刘巍老师、付晓老师、杨桦老师、李修琼老师、戚建刚老师等参加了本次学术活动。
于安教授从五个方面就WTO与中国行政法的发展作了阐述。
第一,公法学人的变迁之心。于安教授从德国行政法学鼻祖奥托·迈耶尔名言“宪法消逝,行政法长存”应理解为“私法长存、公法常青”谈起,以此表达了政府职能随社会需求而变,行政法亦当同步发展,公法学人应当怀着一颗变迁之心来关注行政法的发展。
第二,影响行政法发展的三个重要变化。于安教授从时空转换中人权内涵的深刻变化、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及席转全球的经济化浪潮三方面,探讨了这些变化对行政法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WTO与国家外资外贸政策。本部分于安教授分三层次讲解。首先分析了WTO与外资外贸有关的行政诉讼及司法解释;其次,为适应WTO要求,国家在外资外贸政策上管理方式的转换;最后从从国内法与国外法关系的视角,应当注重研究作为公私法交融的国际经济法问题。
第四,WTO对行政法发展的整体影响。于安教授以自16—18世纪法治的中心价值——个人自由为基点,探讨了个人自由的社会理论基础,国家政策从放任向干预的转变,进而影响到行政法——整体上从自由主义行政法发展成为福利行政法。
第五,WTO与行政法的具体变化。于安教授着重从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行政监督救济法四个方面解说了WTO带来行政法的具体变化。
于安教授还花了30分钟时间回答了师生们的提问。
最后,石佑启教授作了点评。他认为这是一场新视角、高水准、高质量的学术讲座,为同学们提供了宝贵的精神食粮,并对于安教授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