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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和平,男,1963年7月生,陕西省大荔县人,曾用笔名董从达。198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留校任教。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宪法研究生班,回西北政法学院任教。1988年12月晋升讲师职称。1993年4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7月破格晋升为教授。现为西北政法学院国际交流中心主任、宪法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宪法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其主要著作有:《执法效果研究》(国家“九五”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香港基本法概要》(1993年7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法律执行论》(1992年4月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宪法学》(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2004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
其主要论文有:《重视执法“软件”建设》(载于《光明日报》1994年7月27日)、《也论宪法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的重构》(载于《法律科学》1994年第5期)、《市场经济与地方立法体制改革》(载于《人大研究》1994年第4期)、《现阶段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现实对策》(载于《当代法学》1998年第4期)、《论改进我国执法不力状况的对策》(载于《我国当前法律实施的问题和对策》(论文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7年4月出版)、《论宪法的价值及其评价》(载于《当代法学》1999年第2期)、《21世纪中国宪法学出路何在?》(载于《法学家》2000年第3期)《理顺“党”“国”关系是中国宪政改革的关键》(载于《当代法学》2001年第2期)、《The Impact of China's WTO Membership on China's Constiutional Law》(载于《CHINA AND THE WTO——GOING WEST》英国Sweet & Maxwell出版公司2002年出版)、《中国违宪审查制度设计的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西部大开发》2004年第4-5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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