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
学 时
68
《宪法学》
学 分
4
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课程负责人
刘茂林、刘嗣元、王广辉、胡弘弘
课程级别
校级优质课程
适用对象
本科学生
先修课程
法理学
课程简介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基本内容包括:宪法基本理论,包括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分类、宪法的结构、宪法的作用、宪法的产生发展、宪法的监督等;宪法制度,包括国体、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和领会近代宪法产生的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把握近代宪法所具有的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精神实质;另一方面对我国宪法规定的各项根本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把握。在此基础上,建立比较完善的有关宪法这一法律现象的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形成比较健全、系统和有较高理性程度的宪法意识,为学好法学专业的其它课程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分析有关的宪法现象提供分析工具和知识支持,从而达到培养和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目的。
34
《当代中国地方制度概论》
2
专业选修课
法理学、宪法学
《当代中国地方制度概论》是一门法学专业限定选修课,对于了解和掌握地方制度的实践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地方制度是建立在宪法纵向配置国家权力基础上的有关地方国家机关组织、职权以及地方选举、地方分权、地方立法、地方财政、地方司法地方对中央政治的参与和中央对地方进行监督等制度的总和。本课程以我国存在的普通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地方为基本线索,对各种类型地方制度涉及到的一般和特殊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从而明确地方制度在整个国家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明确近现代地方在国家的相对独立地位,保障地方的宪法主体地位,是近现代地方制度的核心和追求。在此基础上,了解和把握地方利益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促进我们在国家政治发展的过程中重视地方这一政治单元的存在和地方的各种政治现象所具有的意义,为协调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实现二者利益的兼顾和均衡提供理论的指导。
《比较宪法学》
王广辉、刘茂林、刘嗣元、胡弘弘
《比较宪法学》是采用比较的方法研究外国宪法而形成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基本理论的比较,涉及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结构、宪法的分类、宪法的精神、宪法的产生、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监督等;宪政制度的比较,包括政体、选举制度、国家的结构形式、政党制度和压力集团等;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比较,包括公民权利的发展演变、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内容、公民权利的保障等;国家机构的比较,内容包括议会制度、国家首脑制度、政府制度、司法制度等。对这些问题的比较,既注重宏观上的分析,也注重微观上的说明。在介绍英、法、美、日、德等具有代表性国家宪法理论、宪法制度具有共同性的同时,更注重对它们所存在的差异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以体现制度的多样性及各国基于本国的国情进行的制度创新,在此基础上,把握近代宪法具有的内在品质和精神,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的共同之处和不同的方面,探寻宪法演变的规律和发展趋势,使学生对宪法理论和宪法制度方面知识的掌握更加全面,为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宪法借鉴和指导。
《国家赔偿法》
刘嗣元、胡弘弘、刘茂林、王广辉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本课程内容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国家赔偿法原理。着重阐述国家赔偿法的概念、渊源、原则、法律关系、历史发展、作用与价值等基本理论问题。第二部分:国家赔偿责任。分析国家赔偿责任之基础、构成、国家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赔偿标准、国家追偿权等主要问题。第三部分:行政赔偿与行政赔偿程序。介绍和分析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关系、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程序。第四部分:刑事赔偿与刑事赔偿程序。阐述刑事赔偿的涵义,刑事赔偿的范围、非刑事的司法赔偿、刑事赔偿程序。《国家赔偿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对于系统掌握公法上的救济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
《港澳基本法概论》
刘茂林、胡弘弘、刘嗣元
《港澳基本法概论》是一门法学专业的选修课。这门课程主要以香港和澳门为基本研究对象,内容涉及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多元化的结构,主要探讨了港澳地区的特殊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分别介绍港澳地区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等组成、职权以及三者之间的运作模式,真实的案(事)例讲解是我们更能把握港澳地区动态发展,同时也详细地研究港澳地区与内地在具体制度上的差异,为谋求良好的互动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方世荣、石佑启、徐银华、杨勇萍
省级优质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其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讲授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主要包括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地位、作用、基本原则及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行政主体、行政公务人员与行政相对人;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主要类型及具体内容;行政监督与行政复议等,第二部分讲授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制度,主要包括行政诉讼的一般原理、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与裁判、执行以及涉外行政诉讼,并在此部分讲授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有关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正确理解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规范,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以后从事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或者从事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为加强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服务。
《公务员法》
徐银华、石佑启、杨勇萍、刘巍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课程内容包括公务员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务员的职务分类、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公务员职务关系的变化、公务员的各种管理制度、公务员的监督机构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理论以及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在立法、行政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增强和启发学生对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理解和探索,为学生进入国家机关工作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行政复议法》
杨勇萍、石佑启、徐银华、丁丽红
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程,本课程内容包括行政复议的基本理论,中外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发展、复议范围、复议管辖、复议机构、复议参加人、复议证据、复议审理程序、复议决定的执行、复议法律责任以及复议文书的制作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掌握行政复议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正确理解我国行政复议法律规范,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进入国家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法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外国行政法》
徐银华、杨勇萍、石佑启
本课程讲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主要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制度,对各国行政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政背景与理论基础、基本原则与主要特征、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行政裁判与司法审查,以及国家赔偿与补偿等进行介绍,并联系我国行政法理论研究与制度建设的实际进行比较分析,以吸收各国的长处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学体系,推进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进程。通过本课程的讲授,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能对外国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建设与发展走向有一个大体上的认识,了解各国行政法的共性与个性,为其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我国行政法的理论与制度,分析和评判我国行政法的优势与不足,开展行政法理论研究,参与和进行行政法实践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