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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邮政条例》五大看点
作者: ligen 发布时间: 2011-01-08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修订后的《湖南省邮政条例》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汉连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深入解读了湖南此番邮政立法呈现出来的五大看点。

  看点一 实行政企分开突出监管职能

  立法背景:

  我国的邮政管理体制多年来都是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难以对市场实施有效的监管和公正公平执法,严重制约着邮政业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按照邮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邮政管理局,同时成立邮政公司,两套机构并行,企业负责生产经营,邮政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邮政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对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不再插手企业经营。

  立法突破:

  对此,湖南省人大认为,这次条例的全面修订,必须把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从企业经营中分离出来。

  根据这一定位,条例明确规定:“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条例同时还赋予了邮政管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监制、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违反邮政法律法规行为等职能。

  看点二 保障普遍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立法背景:

  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这些年来虽然进入信息时代信件的数量有所减少。但是应该看到,信件、印刷品、包裹的寄递业务仍然存在,特别是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义务兵平常信函、给据邮件的寄递等,还占有较大的比例,且这些都是通过邮政的普遍服务来完成的。因此,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十分重要。

  立法突破:

  条例以此为重点,贯彻始终。在总则部分,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在规划建设一章则要求,用于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邮政处理场所用地符合划拔用地条件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拔方式取得,并免征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在公共场所设置邮筒(箱)、邮政报刊亭等公用设施,免交城市道路占用费等相关费用。在安全保障一章则规定,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普遍服务运邮车辆免办道路运输营运证,免交公路、桥梁、渡口、隧道通行费以及享有优先通行和临时停车的优惠待遇等。以上这些措施,对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看点三 建设邮政网络解决投递困难

  立法背景:

  为了保证信件迅速、准确投递到用户手中,基层的邮政网络建设十分重要。目前,就城市而言,居民小区和居民楼信报箱群的建设特别是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居民楼信报箱群的建设严重滞后,导致信件投递困难。农村乡镇邮政营业场所设施建设特别是村邮站的建设还没有提上议程。

  据湖南省邮政管理局提供的数据表明,目前全省还有900多个乡镇至今还没有邮政营业场所,给老百姓用邮带来了诸多不便。村邮站的建设几乎空白,致使邮政信件无法投递甚至导致信件丢失。

  立法突破:

  针对这一情况,条例规定:“新建居民小区、居民楼,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邮政信报箱群建设纳入建筑设计范围,并在地面首层设置信报箱群,所需费用计入建设成本。未设置信报箱群或者设置的信报箱群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不予验收”。“已建成的居民小区或者居民楼未设置信报箱群的,由产权所有者、管理者负责设置或者委托邮政企业设置,所需费用由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

  条例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设置要求加强乡镇邮政设施和村邮站的投入和建设”。同时要求邮政企业,对村邮站的设立应当提供业务指导与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投递难的问题。

  看点四 扶持企业发展规范快递行为

  立法背景:

  近几年快递业的兴起,打破了邮政企业独家经营的格局,形成了多家企业参与经营的新局面。迫使邮政企业不得不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服务成本;也由于快递企业提供快速、便利的服务,给老百姓带来了许多方便,深得广大用户的欢迎。

  据统计,目前湖南全省有快递企业近600家,对服务于湖南省的经济、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立法突破:

  为了进一步引领和扶持、带动快递企业的发展,条例就“快递业务”作了单章规范,并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的快递企业发展快递业务”。以上规定,给快递企业提供了法律上支撑。虽然规定比较原则,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对快递企业优惠政策,这些措施可以与条例配套执行。比方说,对承担信件、包裹、印刷品运递任务的车辆,可以享受与邮政普遍服务运邮车辆在禁行路线临时停靠和在桥梁、渡口、隧道、检查站时优先放行的同等待遇等。

  看点五 限定期限投递丢失损毁赔偿

  立法背景:

  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是条例制定的目的之一,也是条例制定的最终目的。

  立法突破:

  条例用了较大的篇幅来规范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的行为: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诚信经营,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从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遵守职业道德;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布网点名称和在显著位置公布营业时间、服务种类、资费标准、封装用品收费标准、邮件和汇款的查询及损失赔偿办法;邮筒(箱)应当按照规定标明开取频次和时间。要求邮政企业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应当及时、安全、准确投递。本省同一城市城区内互寄的信件,应当在两日内完成寄递;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之间互寄的信件,应当在三日内完成寄递;县之间城区互寄的信件,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寄递;县之间农村互寄的信件,应当在七日内完成寄递。

  条例还要求:邮政企业在城市每周的营业时间不少于六天,投递邮件每天至少一次;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周的营业时间不少于五天,投递邮件每周至少三次;平常邮件,收件人没有信报箱的,应当插箱投递;没有统一设置信报箱的,城市投递到邮件收发室或者收件人指定地点,农村投递到村邮站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的接收邮件的场所。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件收发人员和邮件代收人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应当依据国家邮政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予以赔偿。

  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例还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网编发:方犁根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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