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法评论》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政理论研究所创办,每年发行一到两期。以评议公法得失、构建公法制度、倡导公法观念、砥砺公法学问、弘扬公法理论为基本追求。现诚征公法基本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公法领域之研究文章,尤其欢迎从私法和法社会学角度探讨公法问题。
二、本刊刊载著述、大家文章、新锐作品,广采博收。主要栏目有“学术前沿与争鸣”、“宪法与行政法专论”、“地方立法研究”、“域外法与比较法”、“案例讨论”、“书评”、“研究动态”、“学术随笔”等。
三、除“宪法与行政法专论”栏目的稿件以不低于一万字为适宜,其余来稿篇幅不限,惟求充分表达深刻而真灼之学术观点为要。本刊对来稿一律采用匿名评审,并实行责任编辑初审、编委会评议、编辑部会议审定等三级评审程序。
四、投递稿件以每年一月十日、七月一日之前为最佳,作者自投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收到用稿通知,可自行处理,请勿一稿多投。来稿要求附有作者简介、联系方式,以及内容摘要和关键词;打印稿要求附有磁盘或发来电子邮件。文章采用的注释体例参见附页。
五、《公法评论》提倡学术自由,充分尊重作者的学术思想和学术见解,以文责自负为原则。文章一经刊发,即付稿酬。
六、来稿请寄:4300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宪政理论研究所 石佑启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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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直接发送到编辑部的电子邮箱:publiclaw@znufe.edu.cn 。
七、鸣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赞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政理论研究所
《公法评论》编辑部
2004年8月6日
附页:
注 释 体 例
一、文章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编号序号依次为:①,②,③,……。
二、统一基本规格(包括标点符号)
(一)著作
标注顺序:国籍/责任者/著作名/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
陈新民著:《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7-48页。
[日]芦布信喜著:《宪法》,李鸿禧译,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版,第123页。
(二)析出文献
标注顺序:国籍/著者/析出篇名/文集编者/文集题名/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范文澜:《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载《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41页。
(三)报刊
标注顺序:著者/篇名/报纸名或期刊名/出版年月日或年期
刘茂林:《宪法究竟是什么》,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6期。
(四)外文文献
引用专著的标注顺序:作者/书名(斜体)/出版地点及出版机构/出版时间/页码
引用析出文献的标注顺序:作者/文章名/文集名或刊物名(斜体)/出版地点及出版机构/页码
Samuel P. 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91. pp97.
Benjamin R. Barber, “Citizenship and Community: Politics as Social Being”, in Strong Democracy,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五)古籍、辞书类
《史记》卷87《李斯列传》。
[晋]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弘明集》卷5。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9月第4版,第983页。
三、其他说明
1、非引用原文,注释前加“参见”;如同时参见其它著述,则再加“又参见”。
2、引用资料非原始出处,注明“转引自”。
3、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注明“前引书(文)”。如“李泽厚:前引书,第480页。”